清代国内政局的巨大震荡,回族的小聚居大分散的居住格局,使它深深的陷入中国儒家文化之中。清前期的民族政策是“德足绥怀,威足临制”。而对于伊斯兰教所采取的是“齐其政而不易其俗”的方针,回族可以“沿用回教历书;判断诉讼,引用教规,不从政府法令;……回族不着清朝服饰”等等。当时的回族与清政府之间以及其他民族之间的矛盾主要在于文化之间的隔阂,存在着偏见与误解,无法真的了解彼此。回族的民族历史记录较少,而且由于反对偶像崇拜,导致基本上没有图像史料,但是我们仍然能够从清朝的史料中找到关于回族服饰的只字片语的描述。
雍正七年四月的谕回民诏书:“……是以回民有礼拜寺之名,有衣服文字之别,只要从俗从宜,各安其息,殊非作奸犯科,惑世诬民者比,则回民之有教无庸其置议也。……”
署理安徽按察使鲁国华曾奏称:“……平日早晚皆戴白帽,设立礼拜清真等寺名色。不知供奉何神。……伊等既为圣世之民,应遵一统之正朔,服朝廷之衣冠,岂容私记岁月,混戴白帽,作此违制异服之事。请令回民遵奉正朔、服制,一应礼拜等寺,进行禁革。……戴白帽者以违制律定拟。……”而对此,朝廷的回应则是:“……回民何尝不遵服制,而只以其便用巾冠,即加以不遵服制之罪……” (傅统先 2000:78-79)由于文化隔阂而产生的民族之间的偏见和误解,所以才有以上的史料中,清政府对回族民俗方面给予的辩解。前者说明当时的回族在宗教信仰等多方面与汉族相异,而且在服饰上也有所区别。而后者则说明了当时处于中原地区的回族在服饰上已经于汉族无异,也只是在头饰上仍有区别。“据回族学者刘智在康熙四十九年(1710)的记载,当时回族的衣服以棉、丝、麻、葛、裘制成,但丝、裘只有贵族可以穿戴,平民只能穿素布。袖口也不超过一尺。男子不能用金银装饰,不得穿红色、紫色等色彩艳丽的服装,只有妇女与贵族可以用金银首饰。”(戴平 1994:132)也只对提及了回族服饰的材料,对服饰的形制并无做过多的描述。
清代的回族为了他们所坚守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不断地发起起义,以求得民族信仰,民族文化的生存空间。但是这一系列的起义,最终都难逃被镇压的悲剧。史书上对于回族的起义的记载,多半出现在西北西南地区,而非在汉文化浓厚的中原地区。这也许能够说明中原地区较强大的中国儒家文化对这一地区回族文化的影响更加深刻。
回族一方面极力寻找民族身份和文化的归属,另一方面又受到清朝政府的镇压。生活在汉文化世界中,却又排斥着这一文化环境,回族文化“回归”的努力最终变成了对儒家文化的拒斥,甚至用拒绝汉学的方式力求将汉文化的影响降至最低点,尤其是在西北地区。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的期间,历代政府都对其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政策,虽然对其民俗方面有过一些干预,但是对于其信仰的伊斯兰教教义从未有过极端的排斥。当然这也和伊斯兰教不强调传教有关。直到明清伊斯兰教才出现了明显的“以儒诠经”的趋势。一个民族的文化形成并非一蹴而就。在漫长的岁月中,在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磨合中,中国的伊斯兰教以儒家文化的礼俗制度生活而又坚持伊斯兰信仰,逐渐成为中国化的伊斯兰教,也逐渐形成了以中国化的伊斯兰教为基础的回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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