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绣纹样美感本身是无形的、抽象的概念,只有将其转化成具体形态才能被人们所认同或感知。而情感的视觉化、形象化表述只能依附于具体的形态。“造型是运用艺术手段依赖美的规律,将处于变化运动中的事物予以概括、综合、凝聚、固定的物化与升华的过程,创作过程中对形象的提炼,加工以至必要的夸张、变形,都是为了更有效地突出形象本身审美特点,造型不是创作的最终目的,而是揭示艺术基本主题的手段。” 刺绣纹样语言的造型传达是多层面的复合结构,可以概括为内在本质和外在表象两大范畴。外在表象是根据民族传统理念、民族习俗、民族事项等选择的恰当艺术组成方式、造型元素,如廓型、色彩、材质等,为揭示民族刺绣主题本质服务,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的客观具体存在,是依附载体体现出来的具体形象和形式特征。而内在本质的表达则通过外在表象发生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是其内在性格、精神、本质通过色彩及图案等外在造型形式的反映,传达物化于其中的人的思想情感、精神追求、审美观念、文化传统等,
是将造型语言形式化、人格化,形、意交融于一体,抒发人的情感,展现实用功能和审美意念的和谐统一,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更高层次的需求。侗族本身没有自己的文字,其悠久、灿烂的文化是靠口头一代一代地传承下来的。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侗族人民将自身一部分的文化特征储存在自己的刺绣纹样里,使刺绣纹样起到了“文字史书”的作用。因此,研究侗族就不能不研究侗族刺绣纹样其深刻的文化内涵。
⑴农耕文化的再现
古越人是我国最早耕作水稻的民族。从江侗族是古越人的后裔,故侗族刺绣纹样的产生,与农耕社会有密切的联系。比如,制作棉布,棉布的产生必须有充分的种植业,才能进行棉花的种、纺、织,形成棉布。亮布的制作是一种手工艺,需要较高的工艺制作水平。试想如果她们没有参加社会劳动,就不可能会发现蓝靛草可以染布的神奇特性;没有她们参加农耕劳动,就没有刺绣纹样中精美生动的花草鸟兽。从江侗族服饰纹样丰富,却没有等级之分,只有老少之别、区域之异,这同样与农耕经济有关。据考证,侗族在新石器时代就进人农耕社会,直至唐朝初期才进人阶级社会。在漫长的原始社会阶段,大家共同劳动,从事农耕,种植稻谷,没有明显的社会分工,人人处于同等地位,无上下级之分,贵贱之别。长期的原始农耕经济,又很少受到外来的影响,使人们形成了平等共处的思想意识。故侗族刺绣纹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侗族农耕经济特点和人与人之间的地位和关系。格罗塞指出:“在原始民族间,没有区分地位和阶级的服装,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地位阶级之别”。即使后来进人阶级社会,但受这一传统思想的影响,侗族刺绣纹也基本没有地位之别,没有形成区别等级的标准。农耕社会中,男子主要从事技术复杂的重体力劳动,运动量大,活动范围广,与此相适应,日常服饰比较简单,并没有过多的刺绣纹样,这样不仅利用劳动同时也适合经常换洗,比较耐穿。而妇女主要以家务或较轻的田间事务为主,这使得她们对大自然美好的事物有着更多的热爱,所以她们把自己看到的大自然中美好的事物高度抽象后,通过自己独到的理解感悟,用灵巧的双手通过挑花、刺绣和纺织等工艺技术,制作出了精美的服饰和侗锦。 有许多侗族刺绣纹样图案,尤其是妇女服饰及重大节庆时男子穿着“芦笙衣”等,完全是图案化的,主要有谷粒纹、桂花纹、梅花纹、浮萍花纹等植物纹样,这也与农耕经济有关。植物纹样是耕种植物的反映。格罗塞指出:“从动物装饰变迁到植物装饰,实在是文化史上一种重要进步的象征—就是从狩猎变迁到农耕的象征”。侗族服饰较少有反映狩猎经济的动物纹样,如鱼骨纹、虾纹、龙纹、田螺纹等也是与农耕有关的动物纹样。这些纹样特点,其价值取向始终离不开稻耕文化主题。此外,从江侗族刺绣品上还有大量的抽象几何纹样,如三角纹、菱形纹、八角纹、方格纹、齿形纹、螺旋纹、圆圈纹、点纹等,这些纹样的出现,也涉及到人们的生产活动,是人们进行生产劳动在刺绣纹样上的抽象化反映。考古资料表明,在我国具有悠久稻耕文化的江南、西南等省、区,发掘出土的陶器、青铜器和流传下来的工艺、服饰,几乎都是植物纹样和抽象的几何纹样。这些地区就是我国最早耕种水稻的地区,也是百越分布区,侗族自形成民族以来,也主要居住在这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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