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乃一代昭度。一代之兴,必有其衣冠之制。清入关后,满洲贵族统治者基于“首崇满洲”政治目标的初步实现,除要求本民族属员保持本族习俗外,又一再强制推行具有其自身民族特点的服饰习俗,强逼被征服的汉人遵从满族的服饰习尚,剃发易服成为树立新朝权威,进而从心理上消除反抗情绪的重要手段。其结果使得清代的服饰在古代服饰发展史上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异。这种变异的范围与程度均堪称历史上前所未有,由此奠定了清代服饰风俗迥异前朝的鲜明特色与时代个性。在推行改冠易服的过程中,清朝政府意识到如果完全按照满族习俗来规定汉人冠服之制,实际上是很难行得通的,而且还会对统治根基产生很大的消极作用。为消除和减缓汉人普遍的抵制情绪,清朝政府采纳了明朝遗臣金之俊“十从十不从”的建议,即:“男从女不从,生从死不从,官从吏不从,老从少不从,儒从释道不从,倡从优怜不从,国号从而官号不从,役税从而语言文字不从。”等,然而这一服饰制度的颁布,客观上使得女性服饰延续了明代以来汉族传统服饰的风格,款式上保留了上袄(衫)下襦(裙)的形制,随着清末满汉交融的进一步加强,女性服饰出现了从清初的满汉各异到清末的满汉交融的演变和过度,汉族妇女服饰也开始发生了一些局部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