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穿儒家文化理念的服色观

2013-6-15 10:20:02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绣花制版


几千年的历史沉积,儒学观念不仅仅是一种学说,一种理论,它已积淀为民族的一种文化心理。儒家思想不仅建构和恒定了整个封建时代的两性服饰模式,还积淀了中华民族的服饰色彩审美观念和审美意识。社会文化还将儒家的色彩观念泛化为社会心理,《集传》所言“正色贵”、“间色贱”就是这种社会心理的典型化。儒家极力倡导鲜明艳丽的色彩,将这种色彩称为“正色”。“正色”不是现今色彩学上的原色,因为作为原色的蓝色在儒家观念中被贬谪,称作卑贱之色。蓝字在历史文化中通作“槛”字,蓝色之衣通称蓝缕,与褴褛同,释作敝衣。青色也是卑贱之色,青衣被称作贱者之服;职位卑下的官吏服用皂衣,称皂衣吏。皂,即黑色。《释名•释采帛》云:“皂,早也,日未出时,早起视物皆黑,此色如之也。”儒家这种以色彩的耀目感赋予不同价值的思想性格,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融凝了中华民族崇尚明色、艳色的习俗,形成了“明艳为美”、“对比为美”的民族色彩心理,并在文化中积淀了“明丽”、“艳丽”、“美艳”等审美用语。儒家的这种“以服色辨等威”的传统观念来自沉积了几千年的文化渊源,也不难理解昆明周边的“老汉族”至今薄衣蓝衫的原因了。《滇粹•云南世守黔宁王沐英附后嗣略》记载:“英还镇,携江南、江西人民
二百五十余万入滇,给予籽种、资金、区别地亩、分布于临安、曲靖…各郡县…(沐)春镇滇七年,再移南京人民三十余万。”从记载看,昆明周边的这一带汉族多是明清时期由于种种原因入滇的,其中不乏重罪流放人员,《明史•食货志•户口》说:“太祖时徙民最多,其间有以罪徙者。”可见明初就有大量的罪徙移民。被罪徙的人大多为触犯了明朝法律,被判服流刑或充军的人口,而且也不乏迫于生计的穷苦农民,在内地失去土地无法生存企图谋求新的生存方式的“流民”或“游民”,这些当时社会的只能着“蓝褛”的下等低劣人群到了云南从此隐姓埋名,默默耕耘,久而久之,这种蓝衫便定格在历史的画面上,同时蓝色也因其深沉,而没有犯上之嫌疑。长久卑微的社会心理也导致他们的子孙传承了一代又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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